中国海油因生产建设工作需要,诚邀具备研发能力、制造能力和相关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国海油共同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需求概况
1.项目名称:精细控压钻井装置及软件系统采购
2.物资明细: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成套精细控压钻井设备及软件系统(包含自动节流管汇系统、回压补偿系统、监测及自动控制系统、控压钻井自动控制软件等)的销售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
(1)提供的销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签订的销售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合同明细清单(包含自动节流管汇系统、回压补偿系统、监测及自动控制系统、控压钻井自动控制软件等);
(2)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复印件(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 财务状况、信誉要求:
1)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3 】年【 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至【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近三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2年4月30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李红平
电 话:022-25802232
邮 箱:lihp3@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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