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专注油气领域
与独立思考者同行

两会声音|打击不带票“黑油” 维护市场健康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黄河)       2018年初,针对成品油消费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较好地堵住了贸易环节变换品名、数量等偷逃消费税的经营行为,但“按下葫芦浮起瓢”,地方炼厂销售成品油不开发票或开非汽柴油发票直接偷逃税款现象愈演愈烈,且地方炼厂加工量快速增长,对成品油市场冲击加剧。       同时,受不开票“黑油”的巨大利益驱使,非法流动加油车和加油黑窝点“遍地开花”,各类非标油、走私油充斥市场,非法经营猖獗、泛滥,在严重扰乱市场的同时,更是对公共安全、环保治理埋下多重隐患,引发人民群众高度担忧,引起社会各界和国内众多主流媒体强烈关注。       据调研了解,1号公告实施前后,山东地方炼厂成品油不开汽柴油发票比例由30%提升到70%以上,个别炼厂甚至超过80%。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摘要》显示,2015年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应征税额为5208亿元,实收税额为4171亿元,漏征高达1037亿元,偷漏税比例20%。另据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统计数据测算,2016年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应缴税额5146亿元,实收为3634亿元,与2015年相比不升反降,偷漏税额1512亿元,偷漏税比例29%;2017年应缴税额5288亿元,实收为3624亿元,偷漏税额1664亿元,偷漏税比例高达31%。       “要从源头上消除非法流动加油车和加油黑窝点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造成的多重隐患,保证国家税收应得尽得,维护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就得拿出硬措施。”黄河说。       他建议,一要加强对地方炼厂的税收监管,堵塞不开票现金交易税收漏洞。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调银监会和各商业银行,加强对地方炼厂及相关人员大额资金往来的监管,堵塞通过不开票的现金交易偷逃税款行为。       二要加强零售终端税收监管,有效堵塞偷逃税通道。在社会加油站加装税控等信息系统,并通过技术手段加密系统,对加油站的进货、销售进行在线实时监测,防止地炼未税油品通过社会加油站流入成品油市场。       三要推进消费税分配体制改革,提高地方监管积极性。按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要求,建议尽快将成品油消费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消费税按一定比例留在地方,提高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税收监管的积极性。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站任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