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印发《湖北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偷税漏税”等行为。 其中,无证照经营行为包括:油库、加油站点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利用非法流动加油站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等。 偷税漏税行为包括: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社会用户等客户无票销售行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把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的行为;加油站点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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