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用2001年产的过期灭火器、顾客加200元的油能开具300元的发票……昨天,哈市召开2018省政府秋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第二督导组检查指导工作会,通报部分加油站存在问题及哈市秋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16起,查扣汽(柴)油及“清洁能源”400余吨。 今年是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第二年,哈市组织调动各区、县(市)及公安、市场监管、安监、交通、消防等部门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重点打击影响和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16起。其中,6月6日,市公安局在南岗区王岗镇兴利村卫生所附近一处村民库房内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存储成品油窝点,现场查扣存储成品油罐车两台(车内装有约9吨左右95#汽油),运送销售汽油的轿车1台,塑料汽油桶600余桶,总计油量约30吨左右。 省政府秋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第二督导组近日在通河抽检时发现,部分加油站无公示板、油品标识不规范、散装汽油登记不及时、无法人培训证、发票开具不规范、消防设施过期等问题。其中,通河县镇东加油站的灭火器生产日期是2001年,已经过期作废10多年;有的加油站虚开发票,加200元的油却能开具300元的发票,扰乱税收管理秩序。 对此,哈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一核实整治,建立长效监控和追责机制,实施常态、动态管理。接下来,哈市将对民营加油站、流动加油站、没有证照的非法加油点及乡村级加油点加大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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