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欧美制裁的几年间,又加之全球油价的剧烈波动,俄罗斯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从国家层面来看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一方面,俄罗斯对市场形势作出及时反应,与欧佩克展开富有成效的减产合作,另一方面,俄罗斯与发展中国家积极发展战略合作,以亚太地区和核能领域最为典型。 俄罗斯双边能源合作主要体现在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或者具体能源项目发展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关系。图表所示为2010~2018年间俄罗斯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能源领域双边合作协议。 化石能源供应是俄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方向。欧洲和独联体国家是俄化石能源供应的传统客户(主要通过现有能源基础设施和传统路线供应)。尽管近年来俄地缘政治环境恶化,但其能源基础设施的扩建工程仍在继续。在南向上,2016年10月签署了“土耳其溪”项目实施的政府间协议,2017年5月该输气管道在俄罗斯沿岸地区开工建设。 在东向上,首先是就“西伯利亚力量”输气管道项目,与中国的相互协作正在积极开展当中;此外还签署了供应LNG的系列协议,这也是俄罗斯燃料动力综合体一大重要的国际战略合作方向(2014年、2017年分别与中国、巴基斯坦签署了相应的政府间协议)。 电力领域签署的协议主要是为确保电网系统互联运行,也有部分协议针对电网(2010年与中国签署了相关协议)和电站(古巴的火电站和吉尔吉斯斯坦的水电站)建设,个别发电机组项目涉及核电。 俄罗斯政府同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一起,有计划地与很多国家签署了核能领域合作的系列协议与备忘录。据统计,2014~2017年间,俄罗斯共与14个国家(匈牙利、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南非、加纳、约旦、古巴、突尼斯、赞比亚、玻利维亚、乌兹别克斯坦、苏丹共和国、巴拉圭、柬埔寨)签署了和平利用核能的政府间合作协议。这些协议今后将成为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参与境外核电站建设的主要依据。目前,公司核电站建设的一揽子清单中共包括12个国家的34台核电机组。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的数据显示,俄境外的这些机组占全世界核电站建设服务市场份额的16%。最近几年俄罗斯在大力开展境外核电站项目建设方面成果显著。 2014年5月,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共同签署了《欧亚经济联盟条约》(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条约第20章为能源部分相关合作内容。根据规划,在联盟成员国境内将建立电力、石油和石油产品、天然气的统一市场。2015~2017年间石油和石油产品、天然气的统一市场建设构想相继获批,而电力方面已经签署了建立统一市场的构想和纲要(即更加详细的文件)。除了《欧亚经济联盟条约》框架内的合作,近几年俄罗斯还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其他成员国(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积极发展能源领域双边合作。如俄罗斯与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的输气基础设施归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俄气)所有,同时俄气对上述两国的输气系统现代化改造项目进行投资。 参与“欧佩克+”协议俄罗斯多边能源合作的重要方向是建设欧亚经济联盟统一能源市场,加入“欧佩克+”减产协议和积极响应全球气候治理。 通过欧佩克和其他产油国于2016年共同签署的减产协议,俄罗斯在稳定全球原油市场环境方面亦发挥了积极作用。协议的实施成为2017年世界油价提升的重要影响因素(2017年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相比2016年均价增长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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