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今春,我国北方地区一度出现的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引发广泛关注。 “尽管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也暴露出我们在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备、销售等环节存在的一些不足。”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解决突出问题,在推动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上取得了明显进展。 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储气能力不到全国消费量的6%,而国际平均水平在15%以上。严鹏程表示,《意见》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酝酿,并充分借鉴了去冬今春天然气保供情况,现在出台可谓恰逢其时,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也为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系统建设提供了路径指导和可操作的手段。 《意见》明确,到2020年储气设施建设“供气企业10%、城镇燃气企业5%、地方政府3天”的目标,即供气企业储气能力要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的10%,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不低于其年用气量的5%,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形成不低于本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据悉,早在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曾出台过《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但多年的国际油价下跌,导致油气普遍经营压力大、投资能力不足,天然气消费量增速阶段性放缓等因素,客观上形成了当前储气设施滞后的局面。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司长刘德顺透露,为解决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的天然气保供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沿海地区LNG储运体系建设和实施方案。新疆、重庆、湖北、江苏、东北等地因具备地下储气库建库条件,将引导各方通过投资地下储气库来履行储气的责任。 “储气建设方面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以地下储气库和沿海的LNG接收站储气为主,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的储罐应急为辅,还有气田调峰,可中断供应、可替代能源,及其他的调节手段为补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调峰体系。”刘德顺说。 针对储备设施建设集中推进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刘德顺表示,储气设施建设本质上是市场化的投资行为,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和城燃企业等都是投资主体。近年来的集中投资应该说是补齐历史欠账,各级政府部门更多起到的是监管和引导作用,“地方政府一般不作为储气设施的投资主体或者购买服务的主体,融资的压力和债务风险也不大”。 如何判断今年冬季天然气供需形势?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供应缺口?“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向好,以及北方地区煤改气持续深入推进,天然气需求总体上将延续较快增长态势。预计进入冬季以后,天然气保供压力仍然较大。”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表示,做好今年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重点要“做强一个基础、突出一个关键、健全一个机制”。 “做强一个基础”,就是千方百计增加生产供应能力,在保护气田后续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国内气田产量计划。赵辰昕表示,有关部门和企业正在千方百计加大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力度,同时,协调资源国稳定增加进口,推进重点管网互联互通,尽快实现全国一张网、一盘棋,更大程度地实现“南气北送”,实现互供互保。 “突出一个关键”,就是加快提升储气能力和调峰能力,在充分挖掘增产增供潜力的基础上,提高高峰期的供给和需求弹性。 “健全一个机制”,就是要实现规范的合同全覆盖。据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供气企业要在4月底前与地方签完供气合同,实现以气定用,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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