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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战吕布”,新业态对燃气垄断发起有力挑战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确实是一个卓越,乃至传奇的商业模式。它见证了一个个燃气项目的崛起,也见证了一个个造富神话,是燃气市场制胜的不二法宝。有了特许经营权,就可以睥睨整个市场,囊括几乎所有用户。这种香饽饽,在这个白刃战的商业时代,既显得光芒万丈,让人趋之若鹜,也有些特立独行,似乎是市场经济中的一朵“奇葩”。    这源于特许经营依靠政策建立起来的独特优势。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城镇管网的排他性权利、管输规模优势以及优质气源。所谓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就是对区域范围内的城镇燃气管道投资、建设和经营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覆盖范围内,管道燃气只能由他们独家建设和供气。受此影响,用户只能在管道气和点供之间二选一。受特许经营权的制约,点供只能“一对一”供气,无法将管道伸出用户厂区红线范围外。因此,点供与管输相比,在经营上有“两高两低”的不足,即运营成本高、投资风险高、议价能力低和供气保障低。       这三板斧,管道燃气企业(专指获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下同)耍的是虎虎生风,威风八面。一些企业要求百分百占有用户,只要市场被“第三者插足”,即刻炒了管理团队。这在不少企业形成了惯例。个别燃气企业甚至订下了每年增长20%的发展目标,决心之大令人侧目。特许经营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愈发让政府头疼。一些官员坦言,当地天然气价格之高,他们在招商会上都不敢透露。当地企业长期饱受垄断之苦,与管道燃气企业势如水火,不断给政府施压,强烈要求引入竞争者。除此之外,管道建设慢、供气不及时,“钝刀割肉”的市场收割策略,让官员在环保治理上是如坐针毡,生怕丢了“乌纱帽”。毕竟一家企业的人力、物力、资金都有限,无法满足大规模的”煤改气”政策要求。因此,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入股燃气企业获得了不菲的收益,但是工商业用户的意见以及环保污染治理的压力也不得不让政府重新审视这种模式的可延续性。       解决老问题需要善用硬方法。依靠终端业务模式的创新和能源技术的融合,新的业态对特许经营模式发起了有力的冲击。它重塑了燃气产品价值链,构建了新的市场壁垒,让“三板斧”的威力打了折扣,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大用户直供、集中供热和分布式能源。       大用户直供就是上游气源通过专用管道直接输送到用户,不需要经过城镇管网转一手。与城镇管网相比,大用户直供针对性强,管输距离短。相比于点供,大用户直供供气更有保障,运营成本更低,更适合于大规模供气。它的主要杀伤力在于让用户和上游优质气源建立了一种渠道,并且消除了城镇管网渠道垄断带来的不合理加价。       8月1日,成都在《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中就明确了“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成都市经信委党组书记施跃华认为,直供价格将大大低于加权平均转供价格。今年,安徽和辽宁等地也明确提出要鼓励大用户直供。其实,《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重点任务中就已经提出“积极推动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各地政策的相继推出就是对意见的具体落实。       大用户直供政策         有一种观点认为直供管网可能涉及重复建设。首先说明的是,直供仅限于大用户,中小用户还在城镇管网的特许经营范围内。从资源配置角度考虑,大用户的气量,很可能也超出了既有城镇管网的输气能力,也得修建复线供气。如果现有管网输气能力可以,最优的选择是开放代输功能,但目前缺乏政策的支持。另外一种担心,这是否触碰了燃气特许经营的业务领域。首先,特许经营范围应该是城市门站以下管道覆盖的市场。如果直供管网从上游分输站引出,则不受限制。其次,工商业用气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为,直供是用户的自我选择,不需要政府和政策的“拉郎配”。既然城镇管输企业无法提供选择的渠道,政府就应该尊重用户,以渠道多元化支持用户的市场选择权利。       大用户直供的风险在于,单一用户用气量不稳定或者萎缩带来的固定投资成本沉默。因此直供不但要考虑客户的用气量,也要考虑价格承受能力,与替代能源竞争等。解决这个风险的办法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得考虑多用户使用,这又触及到特许经营权的问题。因此,追本溯源,解决问题应该从特许经营权改革和城镇管网代输功能开放谈起。某种程度上讲,直供也是管网不对外开放逼出来的无奈之举。长远看,特许经营需要改革成经营许可,城镇管网也需要开放代输功能。同时为了提高供气保障,直供管网需要与城镇管网互联互通,并且需要纳入燃气管网统一规划。当上下游通畅和渠道共享之后,城镇管网与直供管网也就融合了,不存在所谓的直供问题了。       集中供热,就是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力管网向某集中区域供热。它的优势有三,第一,污染的集中治理,符合国家“煤改气”、污染治理等节能环保政策。第二,实现规模化经营。与传统的一个工厂配备一个锅炉相比,集中供热通过高能效的大型锅炉,将蒸汽通过热力管道输送到各个用户,以规模化投资和运营的优势降低用户用能成本,同时提高天然气相比煤炭的可替代性。第三,集中供热通过锅炉和热力管道投资为天然气增值,延伸产品的价值链。       目前国家也大力支持集中供热实行特许经营,这给市场潜在进入者提供了与管道燃气企业从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的机会。首先,供热、供汽是个大市场,使用蒸汽是工业用户普遍的需求,也是天然气利用新的重要增长点。其次,燃气锅炉和热力管网投资带来的业务增值,可以弥补新进入者在燃气经营成本上的先天不足。第三,特许经营的排他性权利,保障了开发者的市场权利,即使是点供形式供应燃气,也避免了单一用户带来的投资高风险。最后,集中供热的特许经营模式,给了市场重新划定版图的机会,一举打破管道燃气“铁桶阵”式的市场格局。     集中供热和分布式能源特许经营的依据         这两年大力推行的“煤改气”等环保治理政策为天然气集中供热发展提供了绝好的机遇。在政府和企业的“合力”之下,集中供热项目已在全国各地形成燎原之势,除了北方煤锅炉集中地区,江西、福建等地也有项目上马。集中供热的不足之处在于,天然气比煤炭在供热成本上要高出三分之一,产品低附加值和用热成本占比高的用户价格承受力有限,在部分欠发达地区“煤改气”替代的可持续性有待验证。但这是短期和局部的问题,长期来看,规模化经营、能源清洁利用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       集中供热和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应用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的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并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可达70%以上。它是集中供热的业务升级版,也是热电联产的技术升级版。与集中供热相类似,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也可以获得冷、热、电特许经营权,通过规模化、多元化经营和业务增值弥补新进入者在燃气成本上的不足。并通过特许经营的授予重新划分了天然气利用的市场版图,这一点,分布式能源与集中供热是一致的。       相比于集中供热,分布式能源的优势在于显著提高了能源效率,进一步降低冷、热、电在燃料上的成本,不但比管道燃气在供热上有优势,而且通过能源技术的融合,实现能源供应的多元化,替代相近的煤和电。分布式能源项目从“十三五”开始落地明显加速,机场、数据中心、工业园区等均成为各个能源企业“围猎”的对象。不但有六大“豪门”燃气企业,也有以华电为“急先锋”的传统煤电公司。甚至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公司也纷纷抢滩,过来分一杯羹。       目前,国家的电力供应总体宽松,局部过剩。分布式能源在电力供应上主要优势在于节能环保,经济性上还无法拉开与传统电力的差距,并且要面临直购电对大用户的冲击。因此,国家也明确规定分布式能源要“以热定电”,避免挂分布式之名行燃气发电之实。对于企业来说,重要的是要严格审定项目的使用条件,冷热电使用平衡,能源效率达到70%以上;具备一定的规模,降低单位能源的固定成本;电力就地消纳,减少线损和输配费用。       三种新业态的优势和冲击点         这三种新业态不同于传统的点供模式。点供与生俱来的“两高两低”的不足,决定了它无法与管道气正面交锋,比较适用于市场空白区域和“煤改气”等政策带来的市场空窗期。新业态的卓越在于,通过业务模式创新和燃气技术融合实现了成本降低和产品增值,构建起了自己的独特优势,结合国家新的政策红利,具备了与管道燃气企业正面交锋的机会,同时也给了竞争者与管道燃气企业再次公平起跑的机会,不再唯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马首是瞻。        依靠政策获取的红利,当技术升级带来政策变革时,终究会被新的政策所终结。显然,新业态重新分割了市场版图,攻破了管道燃气企业苦心布下的“铁桶阵”,受到市场的普遍欢迎。现在,成都等地方已经发文明确支持大用户直供。集中供热在“煤改气”政策的助力下,突飞猛进,获得用户的青睐和政府的支持。分布式能源一改原先的“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被动局面,项目落地明显加快,已经进入项目投入的爆发期。燃气企业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种冲击和危机感。一些燃气企业对供热和分布式项目跑马圈地的速度加快,也有企业专门成立公司投资分布式能源,甚至有企业开始布局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终端的跨界融合。       毋庸置疑,燃气圈地围城式的冷兵器时代步入尾声,商务模式创新、能源技术融合的大幕已经拉开。既有政策的红利在不断消退,而新业态的发展创新、业务增值才更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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