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两家最大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升级成功,具体措施为将以往各种油品通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变为“成品油专用发票”,有效防止手动开票带来的变票问题。此举标志着市国税局对消费税的管理进入了新阶段。 据了解,此次升级工作是在维持现行消费税政策不变、不增加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的前提下,借助信息化手段消除油品市场存在的因个别企业的偷漏税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今年3月1日起,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的企业,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模块开具发票。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调取分析成品油消费税税种鉴定信息,经过核实筛查后确定了我市成品油生产及经销企业名单,为后续企业升级培训提供依据。目前,我市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成品油生产及经销企业2703户。 据了解,启用和推广成品油开票模块是“互联网+税务”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效率,也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和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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