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滨星报》报导,菲律宾能源部长亚芬索˙古斯昨天表示,菲律滨及中国之间在巴拉望湾西北高岸的联合勘探石油与油气的计划,现时正在等待杜特尔特总统的签署。 巴拉望湾西北加拉米安离岸的服务合同(SC)57是菲律宾国营的PNOC勘探公司(PNOC-EC)及玉石能源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的一个合资开发项目,后者是中国国家的石油生产公司。 9月27日,第35次东盟能源部长会议开幕式后,古斯表示,能源部已建议把SC57呈交给杜特尔特总统签署,开始着手勘探这个地区的石油及油气。 菲律宾能源部长古斯说:“我们已完成这份合同文件及交给总统办公室,SC57是在菲律滨的领土内。” 古斯表示:由于税项及其他问题,这个与中国联合勘探的方案从二○○八年起便悬而未决至今。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菲律宾能源部把这个勘探及开发加拉米安720,000公顷的石油的SC57合同给菲国营PNOC-EC。 这个将要勘探的地区位于菲律宾数个油田诸如马林巴耶,尼洛,加特佬及马丁洛的北部,本国主要的石油生产都是在巴拉湾西北的这些地区。 二○○六年PNOC-EC与中海油(CNOOC)及玉石能源公司签署的租入协议是CNOOC占最大的股权51%,玉石占21%及PNOC-EC占剩余的28%。 当年这份合同已经呈交给时任菲律宾总统的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Gloria Macapagal Arroyo)菲律宾总统府马拉坎南宫批准,但由于签发行政令(EO)55B而被阻止。 这个行政令的第一条称:给任何政府机构的合同,包括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PNOC都不能有“租入”或“租出”的合同。 该行政令的第7条还声称:与任何政府机构包括PNOC谈判及安排都违反这个行政令,必须马上停止或取消。 然而,菲律石宾油协议(PAP)表示,只凭签发行政令不能取消政府的合同或协议。 最近PNOC-EC总理兼首席行政官(CEO)帛特洛˙阿基诺说:这个行政令是上游石油业中政府主有的公司的“最大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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