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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输费和城市门站价“双降”利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称,核定了13家天然气跨省企业的管道运输成本和价格,核定后的这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同时,决定从9月1日开始全国天然气非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下调0.1元/立方米。     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公开,管输费和城市门站价格“双降”,正是前期诸多价格改革措施的效果体现,结果在预期当中,势必会提升天然气价格竞争力,刺激天然气下游需求,利好国内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及发展。       发改委: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每方降低0.1元(附答记者问)     一、管输价格的核定和公布,有助于我国建立一套科学透明的管道运输价格监管体系       天然气管道运输属于重要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按照天然气产业“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管道运输价格理应受政府严格监管。       去年10月,我国制定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出台后,外界对此存在两大担心或质疑:       一是在目前天然气产业上下游一体化的情况下,是否能在短时间内理清真实或合理成本;       二是按照办法规定的管道收益率以及“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出来的管输价格比之前是高还是低?8%的收益率是否合理?       今年重新核定后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下降幅度达15%,但即使存在这样的降幅,管道运输企业的收益率还是能够达到8%以上。       此结果说明之前出台的两个办法既能合理剔除无效资产和成本,又能保护投资管道的积极性,相对合理和切实可行,能有效地解决之前外界的担心和质疑,同时,也为后续的配气环节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二、管输价格的核定和公布,是我国天然气改革历程中的重大一步,有利于推进我国天然气体制改革       由于之前出台的两个《办法》规定管道运输价格与负荷率挂钩,管道运输企业负荷率低于75%,实际收益率将低于准许收益率。对于利用率低的管道公司来说,要想获得国家规定的准许收益率,唯一的途径是主动向第三方开放,提高管道负荷率。       对于管道运输企业自身来说,通过加强成本监审核定管道运输价格,可以引导其主动加强成本管理,控制支出,提高管道运行效率;同时激励企业在监管周期内通过降本增效获得更高的回报,促进管道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此外,本次政府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积极进入天然气交易平台交易,明确所有进入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天然气价格由市场形成,不受门站价指导价格影响。这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重要尝试,也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三、管输价格和城市门站价格“双降”有助于我国将天然气培育成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       从宏观层面看,国家之前发布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其中,北方地区冬季取暖、工业和民用“煤改气”、天然气调峰发电等将成为重点需求端。《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天然气比重力争达到能源结构的10%。如果完成这个目标,保守测算,我国天然气消费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比2016年增加1542亿立方米,年均增速需要达到15%以上。       过去两年中国天然气需求增长年均仅有6%左右,尽管今年上半年天然气消费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恢复了两位数增长。但要实现2020年天然气消费在一次能源中占比10%,其中一个巨大挑战就是天然气价格太贵,大大制约了天然气的消费利用。       此次基准门站价格调整后,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同步等额降低。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按照2016年天然气消费量2058亿立方米,降价总额可达160亿元以上,这将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给国内的天然气消费增加新的动力,进一步助力天然气成为主体能源。       四、管输价格和城市门站价格“双降”的具体原因公布有助于增强外界对城市门站价格的认知,为未来城市门站价的改革方向理清思路       此次价格调整政策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它详细说明了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调整的具体原因。目前我国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为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省内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直供用户等)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由天然气出厂实际结算价格(包括增值税)和管道运输价格组成。        因此,影响城市门站价格变动的其实有三个因素:不包括增值税的出厂价(即气源价格)、增值税和管道运输价格。       三者之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会对城市门站价格产生影响。此次调整,明确提出“管道运输价格下调,加之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为降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提供了空间”,与气源价格变动无关。据测算,在此次基准价下调0.1元/方的成本结构当中,管输费下调贡献的降幅在0.06-0.07元/立方米,增值税税率减少方面(从13%降至11%)的降幅在0.03-0.04元/立方米。       从未来的改革方向看,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应放开,随市场波动。但目前两者都未放开,而且城市门站价格将本应放开的气源价格与本应监管的管道运输价格捆绑在一起,统统由政府管制,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只能说明城市门站价格是天然气体制及价格改革不到位情况下的一种过渡形式而已,未来的改革的方面肯定是朝着取消的方向迈进。       此次价格调整对天然气产业来说总体是利好,促进天然气产业发展,全产业链受益。但也存在价格下降引发需求快速增加,采暖季季局部地区或出现供应紧张的担心。       天然气价格已下调,今冬用气会受影响吗?       8月21日,环境保护部等10部门,京津冀晋鲁豫等6省市联合印发通知,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提出,要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这进一步明确了天然气作为能源的主体地位,也意味着各行各业对天然气的需求将十分迅猛。     在国家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进入今年下半年,国内“煤改气”的力度越来越大。此次天然气价格下调无疑为下游企业利用天然气的增加更多信心,虽然本次下调幅度不大,但对于天然气需求量较大的非居民用户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今冬用气量或十分迅猛       从2004年至今,13年间,我国的天然气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需求增加的速度总是高于供应增加的速度。从国家层面来看,天然气作为主体能源被更广泛的鼓励消费。       《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为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逐步把天然气培育成主体能源之一,构建结构合理、供需协调、安全可靠的现代天然气产业体系。       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进天然气替代步伐,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燃煤设施用煤和散煤。在国家绿色环保政策的压力下,今年冬季天然气的需求量有望进一步提升,在京津冀等地区“煤改气”项目的推动下,用气量将会大幅度增加,那么今冬是否会出现局部“气荒”现象?       “过去几年一直是‘寒冬不寒’,加之陆气海气进口量增加,所以气荒时间较短。”陕西燃气设计院郭宗华院长表示,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下调和“煤改气”项目用气量加大,对冬季用气有所影响,但不会影响太大,主要是供应方已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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