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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落实良好 成绩可喜可贺

    为推进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减少船舶在我国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制定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逐步执行。那么实施这一年半以来,进展情况如何?又取得了哪些成就呢?     8月3日,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落实现场推进会在深圳召开,推进会共分现场考察和会议两个环节。         首先,参会代表们在盐田港区现场观摩了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及使用、清洁能源应用、现场监测检测技术和港口空气质量监测,交流分享了船舶排放控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这些技术的研究应用将为海事部门开展航行船舶的大气污染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落实排放控制区2019年的排放控制要求奠定基础。       然后,交通部海事局介绍了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总体实施情况,会议表示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一年半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控制区港口空气质量持续向好,部分港区空气中的硫氧化物降幅明显。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4至12月上海浦东高桥港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较2015年同期下降了52%,新江湾城港区同比下降了23%。2017年上半年,宁波镇海港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同比下降了31%,北仑港区同比下降了21%。深圳东部港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浓度较方案实施前降低约38%。京唐港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实施后一个月内,港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较实施前降幅达56%。       近几年随着船舶废气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上都出台了一系列限硫政策。国内有严格的限排控制区,国际则号召0.5%的全面限硫。2016年10月2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伦敦的会议上也作出决定:同意2020年实施0.5%的全球硫限制,而不是推迟五年至2025年。这一政策一的发出引发了一片质疑,但时隔半年多我们看到了新规不仅加速了低硫、清洁燃料的广泛运用,更加速了高技术动力船舶的研究和运用,氢燃料及液态氢运输船的也应市而生。       总之,不管是国内船舶排放控制区的设立还是国际的0.5%全面限硫所取得的成果,都让我们希望满满,信心满满,让我们看到了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家园将更加美丽,我们的环境将越来越好,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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