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黑加油点”、仿冒他人合法标识、经营假劣车用燃油及“黑油罐车”等非法违规经营行为,重庆市将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达到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 专项行动的整治内容包括无证无照无牌经营行为,销售劣质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以及仿冒他人合法标识行为。具体包括,未获得商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许可,未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擅自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等方式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车用尿素行为;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成品油的行为;不按规定销售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的行为等。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摸底排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完善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集中整治期间,行动将做到整改一批、关停一批、撤销一批、拆除一批、收缴一批、销毁一批、惩处一批。对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但环保、安全、油品不达标,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问题严重的提请上级部门撤销其经营资格;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坚决予以拆除;计量不达标加油机和质量不达标油品予以收缴或销毁;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在专项行动中阻碍执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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