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印发石油天然气“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版中,有关未来五年油气领域的关键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得以正式公布。eo 摘录了其中重点,做了一个简化读本,规划原文PDF版见文末。
《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简明重点版
1.基本判断:进入宽平衡状态,供略大于需
作为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天然气可与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等其他低排放能源形成良性互补,是能源供应清洁化的最现实选择。也是中国能源转型最为重要和现实的抓手。
《规划》出台的目的是,扩大天然气供应利用规模,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逐步把天然气培育成主体能源之一。
随着国内产量的增加和进口能力的增强,天然气供求总体上将进入宽平衡状态。然后在天然气产业发展当中,也将面临来自三大方面的挑战:国内勘探投入不足;体制机制制约和结构性矛盾问题突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管道保护工作难度加大。
2.主要目标: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年均增速21.9%
《规划》对于“十三五”末天然气行业需要达到的累计探明储量、产量、管道里程、LNG接收能力、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等指标给出了发展目标。其中,对于“十三五”末需要实现的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给出的是区间规划,为8.3%-10%。“十三五”期间储气库建设将进入快车道。按照规划,地下储气库工作量的年增速将高达21.9%。
值得注意的是,列表中并没有提到到2020年需要实现的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不过在《规划》中的环境影响分析部分提到,若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3600亿立方米,比2015年增加1670亿立方米,同增加等量热值的煤炭相比,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7.1亿吨、二氧化硫790万吨。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正式发布的《天然气“十三五”规划》中,2020年的天然气发电装机达1.1亿千瓦,比能源“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的1亿千瓦增加了1000万千瓦,但是低于中石油在《2016年扩大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建议的1.5亿千瓦。
3.重点任务: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管道公司
“海陆并进、常非并举”是上游勘探开发的工作方针。《规划》提出将加强基础调查和资源评价,持续加大国内勘探投入,围绕塔里木、鄂尔多斯、四川和海域四大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大新区、新层系风险勘探。坚持新地区、新领域、新深度、新层位油气地质调查,提交一批后备选区。加强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资源地质调查工作,推动基础理论创新和复杂地区勘查技术突破。
非常规气方面,重点开展沁水、鄂尔多斯盆地煤层气勘查工作,努力在新疆等西北地区低阶煤煤层气获得新的突破,探索滇东黔西含气盆地群高应力区煤层气资源勘查,为全国范围煤层气大规模开发提供坚实的资源基础。
“十三五”将是管网建设的重要发展期,《规划》指出,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的天然气管道独立,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天然气管道公司,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以保障公平接入。加强省内和省际管网统筹规划,促进管道互联互通。
储气设施建设也是《规划》中的重点关注的内容,未来将加大地下储气库扩容改造和新建力度,支持LNG储气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以地下储气库为主,气田调峰、CNG和LNG储备站为辅,可中断用户调峰为补充的综合性调峰系统,建立健全由供气方、输配企业和用户各自承担调峰储备义务的多层次储备体系。到2020年形成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
接收站建设方面,“十三五”将优先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适度新建LNG接收站。《规划》特意指出,新建LNG接收站优先考虑投资主体多元化、第三方准入条件落实、承担应急调峰任务、装备本地化的项目。
4.体制机制改革:改革管道运营企业税收收入分配机制
《规划》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指导下,国家能源局作为规划的组织实施部门,推动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省级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协调实施。
与此同时,将研究制定《油气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国家规划与省级规划、企业规划间的衔接,确保发展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地。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梳理、评估,结合实施情况对规划项目进行微调。
在政策支持尤其是税费关系方面,《规划》对非常规、低丰度、深水天然气资源落实差别化税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油气资源税费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方式和比例,促进形成资源开发惠及地方的机制。研究延长页岩气补贴政策并研究给予致密气开发、生物天然气一定财政补贴。在理顺资源开发税费关系上还提到,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实施好资源税政策,合理确定负担水平。改革管道运营企业税收收入分配机制。
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方面,允许油气企业之间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矿业权转让,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开展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在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为配套保障油气体制改革的推进,《规划》还提到,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并且优化国有企业考核机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油气供应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任务的考核。
5.环境保护:加强页岩气开发用水处理及环境监测
作为清洁化石能源,《规划》强调了天然气与煤炭、燃料油相比对于环境保护带来的作用。
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可有效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具体参数上,发电和工业燃料上天然气热效率比煤炭高约10%,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热效率较燃煤发电高近1倍。天然气二氧化碳排放量是煤炭的59%、燃料油的72%。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几乎为零,工业锅炉上二氧化硫排放量天然气是煤炭的17%、燃料油的25%;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是超低排放煤电机组的73%,工业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天然气是煤炭的20%;另外,与煤炭、燃料油相比,天然气无粉尘排放。
对于天然气在勘探开发中可能带来的问题,《规划》也指出将加强对页岩气开发用水和煤制天然气生产用水及其处理的管理及环境监测。大力推广油田伴生气和气田试采气回收技术、天然气开采节能技术等。
《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简明重点版
《规划》内容包括上游资源勘探开发、中游原油成品油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兼顾下游石油节约和替代。
1.基本形势判断:总体宽松
全球石油供需形势总体宽松;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国际合作迎来新机遇。
面临的挑战包括:石油供应安全面临挑战;行业可持续发展存在制约;项目建设和管道安全面临压力。
2.主要发展目标:产量2亿吨以上,年增长率未提及
以上各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而非约束性指标,实际情况可能会与预期有较大偏离。
3.重点任务:落实管道第三方公平开放
(1)加强勘探开发保障国内资源供给
(2)推进原油、成品油管网建设
1)原油管道建设方面,统筹原油管道与炼化基地、储备基地协同发展,保障炼厂原油供应、储备基地收储和动用。
2)在成品油方面,发展原则为就近供应、区域互联。“十三五”成品油管道重点项目如下:
说明:
1、格尔木-拉萨成品油管道扩(改)建工程方案抓紧研究论证,2020年前工程完工。
2、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和特点、煤制油实际发展规模深入论证蒙东、蒙西煤制油外输。
3、管道规模的环境合理性,视煤制油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建设。
“十三五”期间将落实管道第三方公平开放,优先考虑利用现有管道向目标市场输送资源。
3)石油储备方面
推进国家石油储备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加强国家对政府储备基地的统一管理。加快成品油政府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商业仓储设施投资运营。另外,政府将推动进口出台《国家石油储备条例》。
4)坚持石油节约利用
5)大力发展清洁替代能源
大力推广电能、天然气等对燃油的清洁化替代;推进煤制油、煤制气产业示范;促进生物质能的开发和利用。
6)加强科技创新和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
4. 全面深化油气体制改革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对上游、下游、资源税费等方面都做出了方向性的指引。
1)上游: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公开公平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出让相关矿业权,允许油气企业之间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矿业权转让。
具体的路径,包括鼓励改革试点和模式创新。持续推进新疆油气勘查开采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并加快向全国推广。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
2)下游:深化下游竞争性环节改革。坚持放宽限制与加强监管并重,完善石油进口管理体制,调整成品油出口管理方式,发挥价格机制对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资源和促进环境保护的引导作用,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3)理顺资源开发税费关系:在统筹研究相关税费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实施好资源税政策,合理确定负担水平。探索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惠及地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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