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浮天然气价格,按贵冶、铜材、金德、铅锌等单位平均日耗15万标方天然气计算,价格上浮期间江铜至少将多增加140余万元的天然气使用成本。
根据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关于今冬明春天然气价格上浮》函件,中石化川气东送销售营业部决定对江西省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基准门站价的基础上上浮10%。根据合同相关约定,此次调价幅度为0.0723元/标方-0.1084元/标方。按贵冶、铜材、金德、铅锌等单位平均日耗15万Nm3天然气计算,价格上浮期间江铜至少将多增加140余万元的天然气使用成本,每天约增加1.06万元,家庭燃气价格仍按原价执行。
此次天然气调价由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68>》提出。
目前,江西省的最高门站价为1.96元/标方,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向中石化川气东送销售营业部争取到0.02元/ Nm3的价格优惠后,对江西省门站综合整体上浮0.1084元/标方。根据公司与省投资燃气公司签订的合同中价格变动按三分之二调价的约定,贵冶及铜材两个使用单位本次只上浮0.0723元/标方,其他用气单位仍按0.1084元/Nm3上浮。
对照今年10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调价是过渡期的天然气价格。按照中石化的说法,此举是“根据冬春计划安排,为有效改善市场供需关系,推行价格市场化改革,理顺价格形成机制”而做出的调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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