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22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意见》明确,“以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着力增强国内能源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把能源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
01.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
《意见》提出了三大主要目标,分别为“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推进结构转型”以及“着力提高质量效率”。该《意见》将“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置于三大主要目标的首位,提出“以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着力增强国内能源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把能源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
针对“增强供应保障能力”,该《意见》提出了量化目标: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上一次原油产量超过2亿吨是在201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介绍,当前国际能源供需格局出现深度调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强能源储运能力,有助于提升能源供给弹性和韧性,在局部地区、个别时段油气供应紧张时,及时保障供应、稳定价格。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中国原油产量为2.15亿吨,2016年跌破2亿吨,达到1.9969亿吨。这也是2010年以来国内原油年产量首次低于2亿吨。随后产量持续下滑,直到2019年出现回升,达到1.91亿吨,同比增长1.2%,原油产量连年下跌趋势得以扭转。随着“七年行动方案”的逐步推进,我国原油产量进一步提升,2020年我国原油产量达到1.95亿吨,到2021年我国原油产量达1.99亿吨。
《意见》提出未来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落实“十四五”规划及油气勘探开发实施方案,压实年度勘探开发投资、工作量,加快油气先进开采技术开发应用,巩固增储上产良好势头,坚决完成2022年原油产量重回2亿吨、天然气产量持续稳步上产的既定目标。积极做好四川盆地页岩气田稳产增产,推动页岩油尽快实现规模化效益开发。以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基地为重点,加快煤层气资源探明和产能建设,推动煤系地层多气综合勘探开发。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
02.绿色发展,平稳降碳
针对绿色低碳能源转型,《意见》提出“绿色发展,平稳降碳”的基本原则。坚持以立为先,通盘谋划,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深入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培育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关于结构转型目标,《意见》也提出量化目标,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2021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首次突破10%,达到11.7%。全年全国风电、光伏累计发电量97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0%。其中,分布式光伏年新增装机占光伏总装机的55%,历史上首次突破50%。
未来能源转型,一方面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发布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另一方面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加快“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充电网络布局。组织实施《核能集中供热及综合利用试点方案》。推进核能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探索氢能技术发展路线和商业化应用路径。开展地热能发电示范,支持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和干热岩发电,积极探索作为支撑、调节性电源的光热发电示范。加快推进纤维素等非粮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推动节能提效、降本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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