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检查全区成品油质量升级任务完成情况的函》(内发改能源函(2017)405号),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保厅、工商局等五部门于4月3日—4月8日沿途现场抽查和林格尔县、武川县以及呼和浩特市区周边成品油质量升级情况、抽检油品,检查油库升级情况并根据油库成品油销售流向沿途检查加油站成品油质量升级情况。重点对个体及社会加油站使用国Ⅴ以下标准油品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切实做到成品油经营单位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检查,大部门成品油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相对完善,操作规范,设施设备完好,未发现价格违规情况。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坚持常抓不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中生产环节、流通领域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升级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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