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战略储备对国家发展意义重大。目前,我国石油年产量约2亿吨,但年消费量超过5亿吨,主要大型油田——大庆油田、胜利油田、华北油田等稳产增产压力加大。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对外依存度约为60%,国际油价波动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一定影响。而且,我国进口的石油大部分通过海上运输,海上石油运输通道亦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无论是从保障经济、国防安全的角度看,还是从调节和平抑国际油价波动的角度看,都需要加快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制度,加强石油储备建设。 关于石油储备的安全标准,国际能源署认为储备量应达到90天的消费量。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标准。关于我国石油储备是否一定要达到这一标准,学术界存在认识分歧。一些人认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国际原油市场将供过于求,进入买方市场。主要产油国和大型跨国石油公司都在争夺中国市场,我国获取石油的能力和话语权大大提升。因此,按照90天消费量的标准进行储备的必要性不大。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也要看到,我国石油供给还存在较大脆弱性,仅仅着眼于当前的国际石油市场供需状况是不够的。加上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石油还不会被新能源大规模替代,所以必须长远谋划,确保我国石油供给安全。 当前,我国石油储备远未达到90天消费量的水平。因此,我们既要解决石油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硬件”问题,也要在健全石油储备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等“软件”方面加强制度供给与创新。应结合国际惯例和现实需要,研究符合我国国情的石油储备品种和最优标准,既保障能源供给安全,也避免过高的建设维护成本。应加快国家石油储备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加紧完成三期工程的前期规划。在完善管理机制、明晰各方权责、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前提下,加大各方面资金投入,加快石油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同时,应凭借石油生产和消费大国的地位发展石油期货市场。由交易所石油交割库所形成的巨大社会储备,将弥补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的不足。 我国战略石油储备基地选址相对集中,一期工程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今后在空间布局上应适当分散,实现沿海和内地相结合。在基地选址上应遵循以下原则:运输便利,费用较低;安全可靠,储存风险小;地区均衡,靠近市场。未来可以考虑在东北、西北内陆地区管道运输枢纽站附近选择储备基地。出于储油设施安全考虑,可推动盐穴储油库建设。盐层本身渗透性低、封闭性好,不易发生泄漏,而且建设成本低、环保性好。 国际能源署将石油储备划分为三类: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机构储备。政府储备由政府直接出资建设和控制。企业储备包括义务储备和商业储备,义务储备由经营石油产品的企业依法承担,通常占销售量的固定比例;商业储备则由企业自主经营。机构储备是法律规定由公共组织承担的义务储备。目前,我国石油储备体系缺乏明确分类。应加快健全国家、商业、社会多层次的石油储备体系,明确各类储备的功能、定位、投资管理主体以及轮换和动用条件等,提高储备和应急能力。 石油储备运营需要政策扶持。为了降低储备融资成本,国家需要提供扶持资金,并为石油储备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支持和财税优惠。在政策激励的同时,还应完善监督制度。应建立健全石油储备基础设施的安全标准和评估体系,综合评价石油储备设施建设运营的技术安全性和经济、社会、国防等方面的安全性。储备石油的采购、轮换和调度等应实行审批或报备制度。监管部门应对各储备基地和企业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掌握储备的规模、质量、安全、环保及管理状况,并依据达标情况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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